——京新药业通过绍兴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
图为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小组成员检查相关资料
2011年4月13日下午,绍兴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小组在新昌县总工会领导的陪同下对本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公司党委书记兼总工会主席张丽娃、人力资源部姚玉娥、财务部吕少英和安全生产管理部吕军辉参加了现场考评。会上,党委书记张丽娃向考评小组简要汇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企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来取得的成果。
考评小组根据《绍兴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稿)的内容要求逐条进行认真仔细对照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升职工素质,关爱职工生活和注重环境保护等28项内容。考评小组经过认真考核,一致认为:公司在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范遵守《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制度、措施规范,资料齐全,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各项条件,一致同意通过考评。考评小组在对本公司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所作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及高度的认可的同时也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建设和谐企业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京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赵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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