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至29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经信委和有关单位的专家共同对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在内蒙古京新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曙光、副总经理胡万,以及其他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成员的陪同下,审核组专家先后对内蒙古京新药业进行了现场考察、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阅和听取了内蒙京新汇报,经认真讨论,专家一致认为内蒙古京新药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达到清洁生产企业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内蒙古京新药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内蒙京新已达到了国家认可的清洁生产水平。京新将一如既往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方针,创造一个绿色的京新!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孔令丽
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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